【招租公告】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3801、3802、3803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3801、3802、3803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3801、3802、3803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
2019年4月3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物业位于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建筑面积1050.47㎡,交通便利,有权属证明。
租赁期“3+2”年,即固定合同期为3年,租赁期满后,如因城市更新项目需要,出租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顺延2年租期。
经出租方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每月5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工作会议纪要》党政班子(第1905次会议纪要)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资质的企业;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良好资信证明及承诺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资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完全接受《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保洁卫生、配合检查监督;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手续: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等证明和批文;
5、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以蕞终成交价计算)。
1、出租用途:办公,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与结构。租赁物业应用于合法经营的用途;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的存储、销售及经营活动;也不得从事产生噪音污染、其他任何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等造成污染的用途;不可用于经营餐饮类与娱乐类等场所;
2、原则上承租方需自己经营使用该物业,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
3、物业以现状招租,自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
4、物业水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
5、管理费20元每平方,主体维修基金0.25元每平方,空调维护费2.4元每平方,空调使用费1元每平方,按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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