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关联交易公告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09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 广汽 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拟将其位于白云区石沙路 451 号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土地面积 138,374.8588 ㎡,地上建(构)筑 物面积 59,083.94 ㎡)协议出租给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期限 20 年(含免 租期 12 个月),租金价格按照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1,464.07 万元/年,按 月支付),并每 3 年递增 5%,租金总额约为 32,311 万元。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1,494.94 万元和 806.96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40 次会议、201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50 次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客车)除土地及厂房 外的主要资产已转让给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 49%股 权,详细请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2014 年 12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40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 第 50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决议公告)。为进一步盘活存量 资产,本公司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广汽客车拟将其于白云区石 沙路 451 号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土地面积 138,374.8588 ㎡,地上建(构) 筑物面积 59,083.94 ㎡)协议出租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 公司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摩集团),租赁期限 20 年(含免租期 12 个 月),租金价格按照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1,464.07 万元/年,按月支付), 并每 3 年递增 5%,租金总额约为 32,311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至本次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 1,494.94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出租方 名称: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 451 号 注册资本:4990 万元整(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销 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股东构成: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0%,中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 广汽客车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已与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重组。 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厂房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415,862,849.32 元 , 净 资 产 为 -20,882,103.6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35,839,069.83 元,净利润为-142,687,594.83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90,933,783.10 元 , 净 资 产 为 -31,550,484.89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2,580,317.16 元,净利润为-10,668,381.23 元。 (二)承租方 名称: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52 号 注册资本:45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摩托车整车制造;停车场经营;自行车、钟表生产维修专用设备 制造;自行车批发;自行车零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批发;缝制机械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物 流代理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 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建材、 装饰材料批发;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摩托车批发;摩托车零售;摩托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零售; 股东构成: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广摩集团目前正在向商业地产进行战略转型,开展物业经营活动,培育物业 经营能力。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694,165,836.48 元,净 资产为 259,494,734.21 元,营业收入为 144,451,435.97 元,净利润为 15,943,450.23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842,339,202.81 元,净资产为 267,347,652.09 元,营业收入为 104,144,069.92 元,净利润为 7,852,917.88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广汽客车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 451 号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土地 面积 138,374.8588 ㎡,地上建(构)筑物面积 59,083.94 ㎡)。 (二)关联交易价格 租赁期限 20 年(含免租期 12 个月),租金价格按照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 定(1,464.07 万元/年,按月支付),并每 3 年递增 5%,租金总额约为 32,311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汽客车经营资产转入广汽比亚迪后,已停止业务经营,而本次关联交易标 的土地为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低;且房屋建(构)筑物主要为厂房及仓库用 途,建筑面积少且比较陈旧,承租人后续将进行升级改造,租赁期满后升级改造 部分物业所有权将归出租方广汽客车所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本公司现有 闲置资产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此外租金收入还能为本公司增加稳定的收益, 对本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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