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试点区和示范园区遴选启动!
2020年6月,广州市入选首批“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城市(园区);2021年5月,广州市进一步入选“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不断强化特色鲜明的“科创中国”建设广州模式。按照中国科协《2022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为发挥我市作为“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的优势,把广州地区技术资源潜力充分挖掘出来,更好引入全国学会、科技服务团等优质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形成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创中国”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现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若干“科创中国”广州市试点区和示范园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试点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保障;
2.申报区经济基础良好、产业有创新基础和潜力,能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示范效应明显;
3.对人才和技术导入有明确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决策咨询、科技志愿服务,推进辖区企业(园区)科协建设;推动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精准对接,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协同开展“科创中国”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开展活动、供需对接、交易服务,向平台导入创新创业资源要素;
5.积极参与“科创中国”榜单评选推荐工作,推进创新创业及成果转化工作,提炼形成若干典型案例,并报送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推广;
6.所属区科协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服务能力,能配合推进试点区各项工作,对接全国学会和省、市级学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等。
本着自愿申报、统一规范、严格筛选的原则,各区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并由所在区政府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盖章)。申报材料包括:
1.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试点区申报书(见附件1);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服务情况报告;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典型案例;技术需求清单;产学融合会议、科技服务活动举办情况;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荣誉情况等。
全市范围内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并具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产业园、科技园、孵化器等园区。
1.园区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良的发展环境,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企业入驻并实际办公;
2.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孵化(办公)空间,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孵化、人才培训、财务投资、工商注册、品牌宣传等专业服务;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产业融资、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
4.园区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行业标准制定、产学研合作、乡村振兴等活动;
5.积极参与“科创中国”榜单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及成果转化工作,并形成若干典型案例;
6.提供开展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必要的组织人员保障。
本着自愿申报、统一规范、严格筛选的原则,各申报园区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并由所在区科协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盖章),原则上每个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园区。申报材料包括:
1.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示范园区申报书(见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园区产业基础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园区运营管理或企业服务案例;园区运营的专项扶持政策和入驻优惠政策;组织机构和运营管理机制;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荣誉情况等。
由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视疫情形势开展现场调研和集中答辩),评审结果上报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建设相关工作会议审议。
根据会议审定结果,确定拟入选的试点区和示范园区并在广州市科协网站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授牌,并优先支持开展“科创中国”建设工作,在邀请院士专家开展对接服务活动、搭建创新平台、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协助,享受政策倾斜和支持。
附件1.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试点区申报书.docx
附件2.广州市“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示范园区申报书.docx
附件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广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