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津开发区龙湖六路二街之一厂房租赁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津开发区龙湖六路二街之一厂房租赁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津开发区龙湖六路二街之一厂房租赁
自由报价期:2016年5月18日上午8:30至2016年6月16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16年6月16日上午10:00开始。在自由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蕞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底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报价。限时报价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错过限定时间不报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自动放弃报价。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开始300秒计时报价;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无意向承租方报价,则当时的蕞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同时限时报价结束。如果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任何人报价的,则自由报价期的蕞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若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龙津开发区龙湖六路二街之一厂房,建筑面积为1305.62平方米的厂房,
房产证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0756516号。
目前使用情况为原租户正在使用(租赁期限已届满)。
:30至2016年6月15日16:00
本项目按租赁标的之首年月租金7834元人民币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
2.租赁期限为6年,自合同约定日期起计算;租金每三年增加10%,租户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3.交易服务费按照6年租期的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
4.委托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原承租人成交的,也享受免一个月租金装修期)
5.如原租户未竞得则享受一个月免租金搬迁期。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7.意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8.租赁期间,房产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方经营期间应保持水电设施完好,租赁期间水电设施、门窗等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租赁标的由承租方竞得后不得用于转租。
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见本公告下载区域),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成交后无条件接受合同范本的内容。
13.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及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三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前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本次挂牌交易通过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竞价(该系统入口在产权交易挂牌公告栏右上方),实行公平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即项目成交后,竞得人才前往交易中心按公告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应先在该系统注册帐号、对交易标的进行申购,并按系统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详见公告交易时间备注)。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清单)。经我中心审核报名资料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向竞得人签发竞价结果通知书。如竞得人报名资料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受让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交易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需下载“产权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请在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产权交易系统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有可能造成意外情况发生,影响系统操作。对不按“产权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意向承租方,其所造成的损失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为方便产权交易的有关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和掌握产权交易系统,有关企业和个人可到我中心进行咨询和接受培训。
请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各商业银行的业务窗口、网上银行办理保证金转账,不得在银行的自助终端(ATM、自助转账机)操作保证金转账事项,因为各商业银行的清算系统及清算路径存在差异,若通过自助终端(ATM、自助转账机)办理保证金转账可能导致该笔交易清算失败,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到账。
保证金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账,超时交纳的系统不予确认,因此导致意向承租方不能参与竞拍的,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对于外地或跨行缴纳保证金的,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2天缴纳。
如果产权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本中心有权暂停、中止、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重新安排竞价的,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时间竞价。
意向承租方如需查阅标的相关资料,可前往我中心产权交易部现场查阅。
报名资格条件及竞得人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法人: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4、同意租赁标的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有权批准的决议;5、公司章程或可证明同意租赁决议合格有效的有关文件; 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00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
时前。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对于外地或跨行缴纳保证金的,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2天缴纳)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清单)。
、竞得人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意向承租方可与委托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邱广鸿;联系电线、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标准: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4、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意向承租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6、其他约定事项见合同范本。7、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物业租赁。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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