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4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4号)
发布时间:2022-02-16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4号)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4号2022/2/16
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中新广州知识城集成电路创新园内,人才九路以南、创新大道以西、创育四路以东
2022年03月08日00时00分
2022年03月18日10时00分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982万元、港币3655万元、美元470万元。2.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3.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4.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电子电路制造的企业,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注册成立。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竞得人或其投资方须与广州开发区招商引资部门签订《关于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如未履行承诺,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三)竞得人须承诺,在竞得地块后同步开展环评、安评等相关工作,在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完成环评、安评等相关工作,评估结论需取得专业主管部门支持意见,并不得因项目环评、安评工作影响约定的动竣工期限,项目实施将严格落实各种环保、安全措施,确保废气排放低于区环保部门规定的臭气人体嗅觉阈值,不会影响周围环境;确保废水处理后排放达到水质净化厂接纳标准;引入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如未达到区环保部门和区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地块,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四)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知识城ZSCFX-C1-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7122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承诺,在取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一期项目26个月内建成投产;
(六)竞得人须承诺,建成后的物业只能用于电子电路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及其配套。未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出租或转让;
(七)竞得人须承诺,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
(八)竞得人须承诺,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九)竞得人须承诺,于项目一期2023年投产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计算的头部个完整年度,项目在本区实现工业产值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年;于项目一期2026年达产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计算的头部个完整年度,项目在本区实现工业产值不低于48亿元人民币/年,项目在本区缴纳税收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年;项目整体建成于2028年达产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计算的头部个完整年度,项目在本区实现工业产值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年;项目在本区缴纳税收不低于3.2亿元人民币/年。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3月07日到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3月07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3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3月7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取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24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的土地交易市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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