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允许工业用地建设公租房但禁建培训中心
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行的《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提出,鼓励产业区块工业用地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集中统一设置,但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对于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可以在产业区块内规划一定比例的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公租房,解决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
试行办法提出,为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或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2.0,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8。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无行业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一般应建造3层及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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