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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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以下村民为本村村民,除此次申请的宅基地外无其他宅基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4 年12 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土地独用面积:111.7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08.41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24.92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11.73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19.72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16.93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06.6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11.08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83.3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32.31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83.17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15.9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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