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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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浏览次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0)〔2025〕61号)文批准,同意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横畲、荷茶村地段合计10.277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0)〔2025〕6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2月12日。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和面积
被征收地块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横畲、荷茶村地段,属惠州大亚湾区西区河三股份合作经济社、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埔尾股份合作经济社、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厚福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邱屋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合计10.2771公顷,四至范围详见《被征地范围示意图》。
六、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二)支付方式为转账。社保费用缴入财政社保专户。
(三)补偿款兑付时间为土地征收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5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0)〔2025〕61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0)〔2025〕61号)
2.大亚湾开发区千亿级产业园塘横片区一期用地(横畲厚福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惠湾管函〔2021〕36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附件1-2大亚湾开发区千亿级产业园塘横片区一期用地(横畲厚福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pdf
3.附件1-3.第二十六批次被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主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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