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2号铺商业房地产
原标题:【房产】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2号铺商业房地产
标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2号铺商业房地产
地理位置: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2号铺
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50161546号
证载权属人:广东省粤科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交付、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资产现状:根据转让方经营策略,标的资产分隔成若干单元出租。部分已出租,部分为空置状态,其中:502B房租赁面积41㎡租期至2018年9月30日止;502D房租赁面积70㎡租期至2018年6月15日止;502E房租赁面积40㎡租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502F房租赁面积37.1㎡租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502G房租赁面积55㎡租期至2018年12月24日止;502L房租赁面积12㎡租期至2019年9月30日止;502W房租赁面积27㎡租期至2020年2月29日止;其余面积暂时空置。
4.本次标的资产不接受按揭方式付款。
5.转让方负责(带租约的部分,由租户负责缴清本款规定的相关费用)转让标的正式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用等费用,以费用收缴部门明确的金额为准)。转让标的交付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带租约的部分,由受让方与租户签署的租赁文件自行约定上述费用的缴交规则)。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衡信资产评估与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粤科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处置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号501号铺、502号铺商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粤衡评报字【2017】第00106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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