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特殊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游客服务中心)
其他详见东规意(2018)11号《规划意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福建省出让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规定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蕞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7日到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或网上交易系统、百度云盘()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7日到网上交易系统向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5时00分, 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9年1月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交易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19年1月10日16时00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1.本次挂牌宗地不设定保留价,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币种一律为人民币),不含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2.本次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3.其他详细事项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文件。
4.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不动产权证同时作废。
5.网上挂牌成交之日起,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提交存档,并签订《成交确定书》。
6.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开户单位: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漳州市东山支行;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东山县国土资源局;
九、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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