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高滩村圆盘岭园地转租招标公告
派潭镇高滩村圆盘岭园地转租招标公告
来源: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04 08: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派潭镇高滩村圆盘岭园地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1.标的物类型、面积及四至: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园地和水田,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共140.4亩。其中1号地块:30亩;2号地块:86.28亩;3号地块:8.42亩;4号地块:14.02亩;5号地块1.68亩,四至界限以政府与合作社签订合同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1号地块位于高滩村石岭合作社,2号地块位于高滩村上塘合作社,3号地块位于高滩村林田坳合作社,4号地块位于高滩村杨屋合作社,5号地块位于高滩村高滩合作社。
3. 资产使用范围:该地块仅作为白水寨综合服务区配套使用,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原政府与合作社租地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标的物交易底价:按当年增城市粮食部门收购三号谷为计算单位,1、2、4、5号地块为每年每亩500市斤稻谷,保底价500斤,折款不足按500元计价;3号地块为每年每亩800市斤稻谷,保底价800斤,折款不足按800元计价。
5.租期:29年零六个月,2008年6月15日至2037年5月14日。
6.竞投保证金:¥872650.94元。
7.移交条件:由于该地已于2008年被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进行生态公园、行人栈道、六角亭和停车场建设,建设资金经评估为203190元,评审费为10000元,2008年-2016年租金合计659460.94元。中标者需一次性付清建设资金、评审费和租金共计872650.94元。中标者必须在资产使用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使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旅游度假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竞投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每次举牌递增额不少于5000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可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5:00,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派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竞投保证金的额度、递交和退还
1.竞投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陆佰伍拾圆零玖角肆分,报名时交纳。
2. 交纳方式:竞投人持派潭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出具的票据,在广州农商银行派潭支行缴纳保证金。
3. 交纳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
4. 交纳时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等)。
5. 竞投保证金退还:中标者竞投保证金直接转换为一次性付清的资金,其他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其基本账户。
1.竞投单位可以向增城区派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查询竞投详细资料。
2.凡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单位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竞价。若缴纳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参加投标的,派潭镇政府有权没收已缴纳的竞投保证金。
3.现场踏勘:请竞投人自行踏勘。竞价时如未踏勘现场视为已踏勘,踏勘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七、交易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00 。
八、交易地点: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32号(增城区派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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