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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昌泰国际大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开

admin4个月前 (09-27)广州产业信息11

  《广州市南沙区昌泰国际大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昌泰国际大岗地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洲工业开发区荔岗路1号,占地面积35050.83平方米,共由3个相邻区域组成,区域①(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面积为26195平方米;区域②(昌泰物业有限公司)面积为1824平方米;区域③(昌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面积为7031.83平方米。现状为空置的工业厂房、办公室、宿舍及仓库。

  本地块1992年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番薯和甘蔗;1993年~1995年,番禺潭洲昌华制衣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区域①填土建厂,建厂时回填土来源于岭东村后山泥土;1996年番禺潭洲昌华制衣有限公司建成投产,设有A座4层厂房1栋(1层办公室、2层尾部车间、3层和4层均为车缝车间)、洗水车间、烘干车间、燃油锅炉房、油库、化学品仓和污水处理站等,并租用区域②6层厂房和6层宿舍各1栋(番禺东华服装有限公司1990年后建成);2002~2003年,昌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区域③加建成单层厂房并提供给番禺潭洲昌华制衣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制衣车间使用,设有裁床房、机擦房、查衫熨烫房、包装房、验布房、物料仓、办公室等;2005年,番禺潭洲昌华制衣有限公司在区域①建成B座4层厂房1栋作为1号制衣车间(1层仓库和配电房、2层裁床车间和绣花车间、3层车缝车间、4层办公室和查辨房),不再租用番禺东华服装有限公司厂房;2006年,昌泰物业有限公司通过购买方式取得番禺东华服装有限公司的土地权属;地块于2019年6月5日曾发生过污水外流意外事故,被环保局行政处罚;本地块维持生产至2020年4月,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由于生产安排调整,自2020年4月至今,整个地块仅作为设计及办公等商业用途,除商业使用区域外厂房已空置,生产设备拆除和原辅材料清空,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和化学品使用。

  本地块目前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广州市南沙新区大岗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

  区域①开发活动始于1993年,区域②开发活动始于1990年后,区域③开发活动始于1990年后,各区域在开发活动之前均为农田。地块主要使用生产的企业为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历史名称:番禺潭洲昌华制衣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主要成衣生产加工,有服装洗水工艺,不涉及印染工序。

  经调查分析,初步判断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和重点仓库(危废仓、化学品仓、助剂房等)在生产或储存过程中,涉及化学品的原辅材料使用不当泄露下渗可能造成石油烃、苯胺、锰、多环芳烃、甲醛污染。

  本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道路、临街商铺和工业厂房等,其中地块东北侧隔18m为广州力纯制药有限公司,东南侧隔18m为荔枝湾居民区,南侧为广州市领丰劲刺绣有限公司和临街商铺(快餐、不锈钢、瓷砖和石材装等饰材料),西南侧为临街商铺(石材、瓷砖、汽车维修保养),西北侧为农田(种植蔬果),北面为潭洲滘涌。

  经调查分析,地块南侧汽修店在汽车维修保养、换机油时,可能存在机油滴漏(泄露)下渗情况,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造成石油烃污染影响。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的通知》(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等文件要求,对于工业企业地块的重点调查区域,应采用分区布点法划分采样单元(单个采样单元面积不超过1600平方米,即40m×40m的网格范围)布设土壤采样点位。

  广州市南沙区昌泰国际大岗地块全部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共布设23个土壤采样点,钻孔深度6-8m,每个点位采集5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在5m以下;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2个,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品;布设初沉池底泥采样点1个,采样1个底泥样品;在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个,地块外布设地下水监测点1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布设初沉池地表水采样点位1个,采集地表水样品1个。

  补充调查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钻孔深度6-8m,每个点位采集4~5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在5m以下;增设地下水监测井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含1个对照井样品);底泥和地表水样品各1个。

  6、关注的土壤污染物及筛选评价标准

  土壤和底泥监测项目共计50项(包含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标准中要求的45项必测内容),具体包括:

  (1)基本理化性质(2项):pH、干物质(底泥测含水率);

  (2)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

  (3)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4)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特征污染物(3项):锰、石油烃(C10-C40)、甲醛。

  土壤和底泥风险筛选值选用国标GB36600的头部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主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项目共23项,具体如下:

  ①常规指标(4项):pH、水位、浑浊度、总硬度;

  ②重金属(6项):砷、镉、汞、铅、镍、六价铬;

  ③特征项目(13项):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锰、甲醛、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作为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没有的指标依次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等相关的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则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表水监测项目共21项,具体如下:

  (1)常规指标(2项):pH、总硬度;

  (2)重金属(6项):砷、镉、汞、铅、镍、六价铬;

  (3)特征项目(13项):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锰、甲醛、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地表水采用《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没有的指标依次参照地下水中同类指标的筛选值

  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各检测因子检出值均满足筛选值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昌泰国际大岗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头部类用地的再利用开发要求。

  8、公众查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5日。

  土地使用权人:昌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昌泰物业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昌华制衣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罗家村段4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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