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中威总部及工业机器人与智能机箱研产销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威总部及工业机器人与智能机箱研产销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中威总部及工业机器人与智能机箱研产销基地项目
清远市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清城区石角镇华清产业大道(刘屋村对面)
本项目年产480万台电脑机箱、320万台电脑散热器、1.6万台机器人,550万个风扇,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25%。项目总占地面积20044.63㎡,总建筑面积70827.1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电脑机箱480万台、电脑散热器320万台、机器人1.6万台、风扇55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间接冷却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回流焊、波峰焊、印锡产生的焊锡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自动焊、手焊、锡炉焊产生的焊锡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设备”收集后,一并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带垂帘的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通过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破碎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切板、冲压、机加工、飞面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食用油脂、废包装材料、塑料不合格品、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不合格金属制品、废锡渣、收集的粉尘、废原料桶(罐)、废过滤棉、废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及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火花机油、废切削液。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及废食用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经定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塑料不合格品由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不合格金属制品、不合格品、废锡渣、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废原料桶(罐)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理,废过滤棉、废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及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火花油、废切削液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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