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业用地租赁不超10年弹性出让不超20年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这意味着广州正式开始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出让制度,该办法有效期5年。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是指出让工业用地时,在法定蕞高出让年限50年内,对工业用地设定不同的出让年限。目前工业用地基本按50年蕞高年限出让,但事实上,除基础性的工业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存续周期远远不到50年,往往15年到20年后,许多工业企业就会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而关停并转。
广州新出台的《实施办法》中指出,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或弹性年期出让的审批管理与现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相同,由各区按程序实施。
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总和不得超过20年。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20年,具体年限由相关区根据项目所属产业、企业自身实力等情况确定。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超过20年以上出让年限的,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蕞高不超过50年。
【责任编辑】赖谷兰(PO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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