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让1宗地网上挂牌公告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独自或合作开发建设位于香港铁路沿线上盖已建成的各类投资或收租物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2.竞得人须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非自持的60%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引入人工智能、互联科技、创意创客、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金融及金融后台服务、国际教育培训、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且竞得人须就租售对象取得广州南沙开发区商务局(或商务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文件;
3.项目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外资不低于70%),地块投资强度≥45000元/平方米;
4.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地块投资强度、项目注册资本、土地产出率等要求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并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蕞新批复执行。
上述地块将按建筑施工标准进行实体现状围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照我区经营性用地交地标准向受让人移交。地块实体围墙围蔽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公告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8年5月7日15时起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8年5月16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之内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有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3.项目联系人:沈小姐、杨小姐,联系电线.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线
【责任编辑】吴雪珊(PO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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