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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增城之窗

  穗国土规划告[2016]48号

  来源: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11 09:3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有土地使用者邓丽金申请对位于荔城街前进路34号南座303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该宗房地产所在楼房共用土地面积为519.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巷、南至巷、西至巷、北至巷,具体位置可到我局查阅。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诉,逾期不申诉,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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